■全媒体记者 段雨辰
通讯员 王家维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专项通报,对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海盐人民法院法官金春荣获评“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获全国通报表扬。此次评选中,浙江省共有4个先进集体、3名先进个人获评表彰。
金春荣为中共党员,1995年入职海盐法院,现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从业以来,他深耕司法一线、履职担当尽责,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先后获评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个人、法治嘉兴建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多项荣誉,专业能力与工作成效广受认可。
行政审判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抓手。履职期间,金春荣立足行政审判职能,牵头推动构建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府院联调”机制,持续完善“府院共治”工作体系,聚焦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有力助推区域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在其推动下,海盐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连续多年位居嘉兴市第一、浙江省前列,相关工作成效多次获得市委、省高院领导肯定。
2025年,海盐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服务发展大局,审判质效实现大幅跃升。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6237件,办结15683件;一线法官年均人均结案402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核心指标稳居全市前列、全省第一方阵。
海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司法领域“四项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与权威性,稳步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海盐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助力县域现代化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